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向学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3.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4.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举荐工作,党外年轻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渗透工作。
6.负责开展港澳台侨、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发挥侨联、港澳联、知联会和欧美同学会等统战团体的作用,开展与港澳台侨和海外各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积极建设香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校统战工作研究基地、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华南理工大学研究基地,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8.负责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既管业务又管安全的原则,依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
9.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