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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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将于9月5日(第二周周四)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生个人信息完善、院(系)审核:9月3日—4日;
第二阶段:学生测评、班级评议:9月5日—14日,测评期间为避免因访问量过大造成网络拥堵,按院(系)分组实行错峰测评,请各学院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1;
第三阶段:院(系)评议、公示:9月15日—20日;
第四阶段:评选奖学金:9月21日—10月,具体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10月—11月,具体参见《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三、参评方式
参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测评,测评网址:https://sms.scut.edu.cn,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四、测评流程
1.完善个人信息。参评学生应于9月4日前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善更新个人信息(政治面貌、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生源所在地等信息)。
2.基本信息审核。各院(系)应于9月5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工作(注: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学生信息未经院(系)审批者,无法参加综合测评)。各院(系)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已入党学生的“政治面貌”在系统是否已选填为“中共党员”。
(2)对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等省份或地区的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是否确认其“生源所在地”属性信息准确。
(3)学生家庭成员的信息是否已及时完善,包括学生父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
(4)各院(系)班级用户核对课程属性以及课程学分,及时修改有误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学〔2023〕52号(附件4)要求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按时组织学生参加综合测评,并为参评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2.各院(系)填写《学生综合测评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于9月10日前提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adsd@scut.edu.cn。
3.各院(系)于9月10日前将本院(系)《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公示完毕并发送adsa@scut.edu.cn备案。
六、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
1.院(系)新用户和班级新用户,由院(系)超级用户授权后,方可使用系统;对用户权限设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
2.系统登录账号为学校的统一认证账号(一般是学号),如因密码错误不能登录,请参考http://web.scut.edu.cn/2018/0326/c15710a258940/page.htm找回密码,咨询电话:020-87110228。
3.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技术部何学威,联系电话:87113993,电子邮箱:nic@dcampus.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各院(系)本科生综合测评时段分配表.xlsx
2.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3.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指南.zip
4.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pdf
5.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