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3-09-04
  • 浏览量:32472

各院(系):

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将于9月7日(第二周周四)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生个人信息完善、院(系)审核:9月4日—6日;

第二阶段:学生测评、班级评议:9月7日—13日;

第三阶段:院(系)评议、公示:9月14日—19日;

第四阶段:评选奖学金:9月20日—10月,具体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10月—11月,具体参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三、参评方式

参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测评,测评网址:http://xsgl.7i5q.cas.scut.edu.cn/sms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四、测评流程

1.完善个人信息。参评学生应于9月6日前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善更新个人信息(政治面貌、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生源所在地等信息)。

2.基本信息审核。各院(系)应于9月7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工作(注: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学生信息未经院(系)审批者,无法参加综合测评)。各院(系)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已入党学生的“政治面貌”在系统是否已选填为“中共党员”。

(2)对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等省份或地区的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是否确认其“生源所在地”属性信息准确。

(3)学生家庭成员的信息是否已及时完善,包括学生父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

(4)各院(系)班级用户核对课程属性以及课程学分,及时修改有误信息。例如:体育课的课程属性应改为“体育”。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华南工学〔2021〕18号(附件3)要求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按时组织学生参加综合测评,并为参评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2.完成审核后,各院(系)填写《学生综合测评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于9月12日前提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adsd@scut.edu.cn。各院(系)于9月12日前将本院(系)《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公示完毕并发送adsa@scut.edu.cn备案。

六、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

1.院(系)新用户和班级新用户,由院(系)超级用户授权后,方可使用系统;对用户权限设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

2.系统登录账号为学校的统一认证账号(一般是学号),如因密码错误不能登录,请参考http://web.scut.edu.cn/2018/0326/c15710a258940/page.htm找回密码,咨询电话:87110228。

3.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技术部何学威,联系电话:87113993,电子邮箱:nic@dcampus.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2023华工综合测评操作说明.zip

       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pdf

      4.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学院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