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考核结果和组织申报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 发布者:唐金聚
  •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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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全体辅导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加快构建学校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华南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现公布第二批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并启动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考核结果

       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成立于2021年,经过两年的建设,各工作室在理想信念教育、党建引领、网络思政、美育育人、民族生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经提交总结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考核结果如下:

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考核结果

工作室名称

工作室类别

拟考核结果

遇见

美育育人

优秀

云思享

网络思政

优秀

阿米娜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优秀

红棉

党团建设

优秀

一面旗

党建创新

合格

知行

劳动教育、实践育人

合格

春语

理论武装

合格

二、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全体学工队伍(包括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相关党政干部)

2.工作室组成:

工作室设主持人一人,团队成员4-8人,由主持人跨学院组建团队,工作室团队成员中同一院(系)辅导员不超过3人。

(二)建设方向

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将侧重于思想引领、学业指导、体育、美育、劳育、网络思政、就业指导、党建创新、心理育人、研究生思政、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类别进行申报。鼓励主持人结合自身专长,针对学生思政领域的某一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

(三)工作任务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工作室主持人需和学校商议制订工作室发展目标责任书。学校将按照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中期考核与结题答辩。

辅导员工作室应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相应任务。目标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树立特色品牌、开展主题活动、培育精品项目、推动课题研究等。

材料提交与评审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于7月9日(星期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dsa@scut.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1号楼1123-3室。

(二)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考核优秀的工作室可在提交申报表后,申请免于评审,考核合格的工作室需重新提交申请。

(二)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并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及主持人。

联系人:李俭联系方式:020-87110452。

 

华南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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