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简报第20期
  • 发布者:学工处
  • 发布时间:200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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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简 报

 20期

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力克薄弱环节推进阳光招标


结合学校行评整改方案要求,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招投标中心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各个击破,进一步推进阳光招标。

1. 明文规定同一资金、同一类型的物资不允许在一个月内先后2次以上同时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购置,避免“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现象。

2. 邀请专家对用户提出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确定用户提出的标准是否合理,杜绝个别用户通过设置特殊技术参数挑选指定供应商现象,既保障用户需求,又防止暗箱操作。

3. 建立评标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向与会人员强调开标、评标活动的有关保密要求;隔离负责标书出售的工作人员与参与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工作人员的办公地点,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

4. 对于通用类设备,招标中心要求用户把技术参数和指标明细化,谨防用户锁定品牌和型号而导致竞价供应商高价中标现象。

5. 与发展规划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督促用户及时落实招标或者竞价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等,杜绝因匆忙购置而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大举措。

学校审计处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计划开展对学校下属单位50多位行政工作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经完成了对统战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广州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广州华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华工大集团、档案馆、高等教育研究所等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在开展对交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原软件学院、原电子商务学院、原经济与贸易学院、原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宣传部、图书馆、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后勤产业集团、科技园、信息与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拟安排对原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原化学科学学院、原汽车工程学院、学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等38个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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