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山校区2014年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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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仅限于现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毕业或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不能申请。

二、申请时间:2014522日至2014628日。

三、住宿期限:201471日至2015630日。

四、申请办法:可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申请表》,填写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其它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递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号楼1115室)。

五、住宿安排及入住:201472日前确定并公布住宿安排情况(申请人可到就读学院或所住宿舍大楼值班室查看),73日至74日,申请人到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室办理离舍手续并由值班员开具《毕业生离舍验收条》,之后凭《毕业生离舍验收条》和学生证到新安排入住宿舍大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安排入住原住宿舍的不用办理离舍、入住手续)。

六、住宿费:所有住宿学生均须按照宿舍住宿费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缴交住宿费。

七、其他:申请时间内因出国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在学校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或学院领导指派人员代为办理。

不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舍时间办理离舍手续并按时离舍。

 

                                                 学生工作部(处)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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