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时间与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协议书规定的研究时间内(2年),按照协议书中的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方可提出结项。
2、最终成果形式应与申请书上预期最终成果形式保持一致。(注: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需提供其内容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吸收借鉴的证明或采纳)
3、若需申请变更,应在协议书有效时间内提出。
二、结项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结项流程
1.组织评审
项目负责人推荐3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校外至少2位),报社科处同意后组织评审,专家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2)纸质件。
2.提交材料
专家完成成果鉴定后,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到社科处:
(1)结项材料清单
《结题报告书》(附件1)、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则附上)、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鉴定表》;课题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变更事项务必附上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材料
纸质结项材料需按照上述清单顺序胶装成册1份。
同时,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包括结题报告书签字盖章版;著作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最终研究成果还要提供WORD版本文件(著作不用),汇总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姓名-课题编号”,如“华南理工大学-张三-2023GZYB133”。发送至liaowt@scut.edu.cn。
(二)学校社科处结项流程
1.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社科处填写《关于报送广州市社科规划共建课题结项评审情况的函》(附件3)纸质版,函后需注明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需提交成果鉴定表复印件1份)。另外,社科处需随电子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函的WORD版。
(2)市社科规划办地址
纸质版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二楼216室 姬老师 020-89815149。
电子版发邮件至:gzsghb@163.com。
2.完成结项
市规划办审核结项材料,公布结项结果,发放结项证书到学校社科处,社科处通知科研秘书或项目负责人登记领取结项证书,项目完成结项。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廖老师 87110383
学校社科处地址:笃行楼905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2022最新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