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时间与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协议书规定的研究时间内(2年),按照协议书中的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方可提出结项。
2、最终成果形式应与申请书上预期最终成果形式保持一致。(注: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需提供其内容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吸收借鉴的证明或采纳)
3、若需申请变更和结题,应在协议书有效时间内提出。自2026年开始,对于逾期提交的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延期申请,广州市社科联不再受理和审批。
二、结项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专家鉴定
1.评审专家要求
三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校外至少2位),专家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2)纸质件。
2.提交材料
专家完成成果鉴定后,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到社科处:
(1)结项材料清单
《结题报告书》(附件1)、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则附上)、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鉴定表》;课题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变更事项务必附上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材料
纸质结项材料需按照上述清单顺序胶装成册1份。
同时,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包括结题报告书签字盖章版;著作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最终研究成果还要提供WORD版本文件(著作不用),汇总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姓名-课题编号”,如“华南理工大学-张三-2023GZYB133”。发送至scuta21@scut.edu.cn。
(二)学校社科处报送
1.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社科处填写《关于报送广州市社科规划共建课题结项评审情况的函》(附件3)纸质版,函后需注明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需提交成果鉴定表复印件1份)。另外,社科处需随电子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函的WORD版。
(2)市社科规划办地址
纸质版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二楼216室 刘杰老师 020-89815149。
电子版发邮件至:ktjx@gzsk.org.cn。
2.完成结项
市规划办审核结项材料,公布结项结果,发放结项证书到学校社科处,社科处通知科研秘书或项目负责人登记领取结项证书,项目完成结项。
三、免鉴定要求
课题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评审:
(一)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已经正式出版;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成果中包含有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AR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者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
(三)成果获省部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新华社内参采用;
(四)成果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五)智库(重点)课题围绕研究核心内容撰写决策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1人次以上,或获省、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人次以上。
(六)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廖老师 87110383 李老师87114202
学校社科处地址:笃行楼905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2022最新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