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广东省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次数:297

各有关单位、老师: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13年以前立项至今未验收的省软科学项目


二、清理截止时间

2020915日前,所有待清理项目需完成清理工作。


三、清理办法

清理办法包括项目验收结题和项目终止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自行决定清理办法。

(一)项目验收结题

走正常项目线上验收流程。在此基础上,采取3个简化措施:

1、免去项目线上验收“科技报告”环节,通过发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至 gd2014kjbg@163.com,科技厅核准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免于收录证明”。

2、免去项目线上验收“科技成果登记表”环节。

3、经费支持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可以填写《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作为项目资金支出的认定材料

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如有结余的财政资金,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经费的直接支出,2年后仍未使用完的,需按规定收回。


(二)项目终止结题

走线下提交材料流程。

1、申请终止结题所需材料(一式7份):

1)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必须,附件2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必须,如项目合同书遗失,可登录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下载,并盖章后提供)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说明,必须)

4)项目终止原因证明材料(必须)

5)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必须,对主动退回全部财政资金的项目,此项可忽略)

6)财政资金退回承诺函(须退回财政资金的项目提供,附件3

7)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承担单位有此材料时提供)

8)项目绩效自评材料(承担单位有此材料时提供)

9)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须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10)项目验收结题专家评审意见(仅验收不通过转终止结题的项目提供,且必须)

2、终止结题材料提交给社科处,由社科处分批报送


附件1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xls

附件2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docx

附件3 关于承诺退回相关财政经费的函.doc


联系人:廖文通,李鹏飞 18825048697, 135127083048711038322236500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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