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从即日起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学校行政管理专项课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3个课题。
3.在研的学校行政管理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项目。不接受以已获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高教管理项目等校内项目资助的相同内容申报。有在研和已结题的校内项目,须详细说明课题情况(包括课题名称、课题来源、批准经费以及结题时间等)。
二、选题范围
学校在向相关职能部门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形成了《2017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原则上应在课题指南所列方向范围内选题,题目自拟。
申报人选题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研究,以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深化学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目标,开展研究。
三、课题设置及管理要求
1. 行政管理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2. 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 结题方式以公开发表论文、撰写研究报告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为主。
4. 相关成果须标注“2017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字样和课题批准号。
四、申报安排
1.申报人需认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包括A、B表,见附件2、3),A4纸双面打印A表11份且左侧装订,B表只需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出具意见并盖公章,由所在单位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社科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2.各单位负责填写《2017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打印1份加盖单位公章一起报送社科处。
3.所有材料于4月20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发送至scuta21@scut.edu.cn。(邮件名称:行政管理专项+单位名称;A表命名:行政专项+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B表命名:申报课题的名称;汇总表命名:行政管理专项+单位名称)。
4.学校将成立行政管理专项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人:胡莘宜 肖洒
电话:22236009-602
地址:五山校区1号楼1126-3室
附件1:2017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A表).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B表).doc
附件4:2017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