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要求,学院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学〔2023〕52号)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lw1997@scut.edu.cn或拨打电话87111038向学院实名反映。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pdf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