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为确保学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系统的安全,现定于3月25日—4月14日开展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的安全管理责任由该电子显示屏建设、使用单位承担,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杜绝无关人员接触显示屏管理设备、避免显示屏被非法控制;

2.设备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没有联网要求的电子显示屏设备和控制器,不接入校园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

4.接入校园网的电子显示屏设备和控制器,应做好账号密码管理,进行技术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漏洞;

5.建议管理端主机和电子显示屏屏幕管理软件设置高复杂度的登录密码;

6.建立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用语用图规范、正确,传播正能量。

二、工作安排

1.3月25日—4月6日各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并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安全自查表”(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发送到anquan@scut.edu.cn;

2.4月7日—4月14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对二级单位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系统进行抽查。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系统的检查工作,如遇有被攻击篡改事件,请第一时间对涉事电子屏采取断电断网措施,并第一时间告知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电话:87110228)

联系电话:刘老师,87110596-8115

 

附件: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安全自查表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自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