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当前,广州市疫情防控仍然严峻复杂,市内部分高校出现涉疫事件。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学校白名单管理制度
1.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部(处)、资产管理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等牵头,各单位配合,建立以学院、年级、班级、部门、教职工家属、后勤保障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校内临时施工单位等为单位的白名单,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教职工、学生、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校内住户等)底数,确保白名单信息无错漏,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加强白名单人员健康监测。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部(处)、资产管理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等牵头,各单位配合,利用粤省事APP“团体码”等信息化方式,定期动态监测学校白名单人员的健康数据变化,包括基本信息、核酸检测信息、健康码状态、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关键信息,做到“不漏一人”。发现健康数据变化要及时干预处理,落实闭环健康管理。要教育和引导白名单人员遵守校园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自觉配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3.完善白名单人员入校管理。保卫部(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严格落实校门出入管理措施。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进入校园必须同时核验身份、健康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市外返校的进校时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4.加强非白名单人员入校管理。非白名单人员需提前预约,各受访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对非白名单人员的健康状况、七日内行程进行提前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审批进入。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完善教学安排
1.所有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实践课等)和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若教师和大部分授课学生不能在同一校区内的,暂停线下教学,选择线上教学或其他方式;若教师和大部分学生能在同一校区内的,可继续开展线下教学,其他不在同一校区的学生线上参与。校外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有住宿者暂不返校,校外无住宿者暂停外出实习。
2.在校园内无住宿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博士生、研修学生、继续教育学生(住卫星站学生宿舍的除外)原则上继续采取线上教学。
3.线下教学时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师生上课须佩戴好口罩,学生尽量隔位坐,做好个人防护。
4.如因疫情防控政策不具备返岗条件的教师,需及时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调停课(改为线上教学)申请,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学生采取课室集中听课或线上听课的方式,如采取学生集中课室听课的方式,任课教师需安排助教做好课堂组织管理和教学答疑工作。
三、完善人员管理
1.师生员工执行“非必要不外出”。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工严格执行家校“两点一线”,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全体学生非必要不跨校区流动,非必要不离穗。倡导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因就医等事项出校的须登录“My pass”系统申请,并经所在院(系)审批,经审批同意的方可出校。
2.减少跨校区流动。教师可通过自驾或乘坐校巴前往各校区上课,学生巴士暂停运行。
四、落实第三方闭环管理
后勤处、保卫部(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实施服务保障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健康监测、核酸和体温检测等管理制度;全面禁止外卖,外卖人员不得入校;快递人员入校须经报备同意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强化快递邮件预防性消毒。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1月18—21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