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度广汽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9-09-23

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相关通知,我院现启动2018-2019学年度广汽奖学金的申请与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金额


学院名称

名额(单位人)

本科

研究生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3

    

    每名学生奖励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和智育成绩积分均居班级前10%

2)研究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博士研究生可不考虑专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英语条件)。 

3.具有创新精神与竞争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有在广汽集团各投资企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拟申请的本科生请于9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给各自辅导员,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将根据评选标准初选,并根据本学院的奖励名额,上报等额学生至学生工作处。捐赠方的监督电话为:020-83151139-9607。

    2.学生工作处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及评定,确定拟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后,将拟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通报给捐赠方,捐赠方确认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学生名单。

    3.捐赠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

   



附件一:广汽奖学金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