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06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华南工〔201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党委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先开展两项工作:

1、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具体学习内容详见《通知》)。

2、党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二、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对照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问题清单逐一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支委会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自评,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进行测评(附件2-3)。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议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考核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组织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正式党员填写《民主测评表》(附件2),进行党员自评(附件2-1)和互评(附件2-2)。预备党员须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参与测评(即预备党员要参加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是不给其他党员测评,其他党员也不给他测评)。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工党员,在学生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和等级评定。出国党员(需办理过保留组织关系手续)无需参加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表》会后由各支部封存保管。

3、党支部综合党员自评分、支部党员测评分和支部考评分确定每名党员的星级,90-100分评为5星,80-89分评为4星,70-79分评为3星,60-69分评为2星,59分及以下评为1星。评为4星及以上的,可定为“优秀”等级(不超过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3);评为3星及以上的可定为“合格”,评为2星的一般定为“基本合格”,评为1星的一般定为“不合格”,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测评完成后,各支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附件3)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附件4),并形成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附件5)。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再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5、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须集中开展,学校和学院将派督查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督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315日(星期五)前,各党支部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并在此时间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党委。报送材料包括:

1、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此项于37日上午10:00前报送)。

2、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需有每个支委和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党员组织生活平台)。

3、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附件3,按星级依次排序)。

4、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附件4)。

5、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报告(附件5)。

6、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表(附件6.

3-6项材料以电子版发至邮箱wfang@scut.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2民主测评表(党员使用)

3、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党支部使用)

4、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党支部使用)

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

6、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表(党支部使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1935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民主测评表(党员使用).doc

附件3: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党支部使用).xlsx

附件4: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党支部使用).xlsx

附件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docx

附件6: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表(党支部使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