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2018学年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9

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8年修订)》(华南工〔20183号)文件精神,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比例不超过当年学院“三好学生”人数的20%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本人1022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学院组织评选;

2.推荐。学院于1030日前审批“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3.审核。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对“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备注:A.书面申请篇幅不得少于1000字,使用华工信纸。同时特别说明本人参与学生工作或活动情况,此项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B.逾期交报、不报或递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该荣誉称号。

C.“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 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7.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本硕、本博连读创新班,卓越班,联合班,信息工程(冯秉铨实验班),基因组科学创新班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全班前66%,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76%

8.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