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现启动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
一、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统筹和调配,学院根据各年级贫困建档人数占全院贫困建档总人数的比例以及相关助学金的申请要求,将我院2018年本科生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
助学金类别 | 2015级 | 2016级 | 2017级 | 2018级 | ||||
新分配 | 连续资助 | 新分配 | 连续资助 | 新分配 | 连续资助 | 新分配 | 连续资助 | |
国家助学金 | 71 | 0 | 67 | 0 | 79 | 0 | 43 | 0 |
广铝奖助学金 | 0 | 0 | 0 | 2 | 0 | 2 | 2 | 0 |
博爱助学金 | 0 | 0 | 0 | 0 | 0 | 3 | 3 | 0 |
费斯托助学金 | 1 | 0 | 2 | 0 | 1 | 0 | 0 | 0 |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电装助学金 | 0 | 12 | 0 | 14 | 0 | 0 | 0 | 0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0 | 7 | 0 | 0 | 0 | 0 | 0 | 0 |
清远学子励学金 | 全校10个名额 | |||||||
重庆学子助学金 | 全校10个名额 |
注:1.各类助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及材料详见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18/0928/c9326a286702/page.htm。
2.连续资助名单中学生如未达到企业要求条件,但2018年已贫困建档者,可申请参评其他类型助学金;相应名额转入相应年级进行评审。
二、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请相关表格和材料;相关表格在学生管理系统“社会资助”模块对应助学金下载打印(打印时去掉页眉页脚);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学生根据申请的助学金类别,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和材料到班级;每人可申请两项助学金,并对所申请的助学金进行排序。
3.各班级(除2018级外)以班级为单位将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及助学金纸质版申请材料在10月9日17:30前提交至19号楼305学生工作办公室,2018级以班级为单位将助学金纸质版申请材料在10月9日17:30前提交至C11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年级相关辅导员处。
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学生的纸质版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钉装订。
2.新分配助学金的申请人必须为2018年已完成贫困建档学生。
3.申请学生请及时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填报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账号。
4.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交报、不报或递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参评各类助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