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9

各位老师:

       现收到“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见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25251473189-7871857004285517108.html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绩效自评时间紧、任务重,自评对象为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和经费,详情请查看附件中项目清单,相关事宜联系清单中的主管科室。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使用的财政资金效益进行自我分析、评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省科技厅监督审计处联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卢景昌,020-83163898

  二、及时规范报送绩效自评材料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保证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配合完成省财政厅对自评项目的抽查复评工作。具体要求:

1.报送项目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包括: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1)、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具体包括:体现绩效目标、财政资金管理、事项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结果等方面的材料,其中下达批文、学校资质文件,学校近三年财务资料、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由各主管科室统一发送至本科室项目的负责人邮箱,经费决算表和收入支出明细表需要项目负责人自行进入财务系统打印后去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合作单位的财务表格由合作单位提供。项目自评分数参照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4)自行打分。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171231日。

2.自评材料装订。整理自评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按照附件12,3加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附件3中清单表格顺序装订并标注序号),并在每本自评材料封面标注“XX单位XX项目绩效自评材料,电子版分类放好后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含佐证材料),命名同上。

    3.报送时间和程序。项目负责人将自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收齐后于64日前分类报送学校科技处各主管科室。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佐证材料清单需加盖学校公章,附件所有佐证材料加盖骑缝章。建议老师自留至少一份完整版材料。

  三、配合做好抽查复评

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部门、单位的自评情况,选取部分自评项目实施抽查复评(具体项目及时间安排由省财政厅另行通知),届时将另行通知。

 

各科室联系人:

高新科:张鑫,刘燕,87110625

重大项目科:杨琨,吴婷婷,87110625

基地科:欧阳国桢,陈俊妙,87110629

基础科:伏琳,孙戈,87110629

军工办:王印奎,87111366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陈翔,22236306

 

附件:附件1.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xls

附件1-1 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3.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4.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项目清单.xls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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