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附件1)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师生自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流程
1.组织宣传:相关学院教务员将本通知相关内容发至相关专业师生处,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
2.报名备案:各学院教务员将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汇总于附件3中,在6月22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的邮箱。
3.自行申报:由于本次申报项目类型较多,各企业(346家)的申报指南各不相同,且截止时间不统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申报。 “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及申报指南链接”见附件2。
4.立项备案:各申报项目如获得立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告知学院教务员,学院教务员汇总在附件3中及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的邮箱。
二、创新学分认定
本科生申报的项目如获得立项,将根据项目的研究周期和效果认定创新学分分值。
联系人:李应琼,87111436-2,lyq@scut.edu.cn。
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doc
附件1.doc
附件2: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及申报指南链接.xls
附件2.xls
附件3:2018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