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6

 

各教师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就教师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布置

1、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

2、各党支部依据党员人数设委员3名或5名(见附件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多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向上取整数。如应选委员3人,预备人选为4人;应选委员5人,预备人选为6人。同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推荐1名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至少包括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党员和1名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讨论,充分酝酿产生,再将预备人选名单及党支部拟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上报学院党委。

3、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各教师党支部还需推荐3名党员骨干教师作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4、待学院党委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党支部拟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批复后,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附件3)相关规定举行选举。

二、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为大力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支部书记预备候选人选应为优秀教师党员,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应为所在单位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威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

三、党支部书记激励机制

学院党委将依据学校精神,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激励机制,包括:

1、热情关心教师党支部书记,在政治上给待遇、工作上给平台、发展上给空间、经费上给支持、作用发挥上给氛围,切实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吸引力和成就感;

2、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制度,保障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

3、学院教代会执委会、学术分委员会、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等各机构,至少保证有1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

4、教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的党务工作量依据职责分工按相应标准计入“兴华人才工程”考核社会服务工作量;

5、把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晋级、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项目申报、表彰奖励、进修研修等的重要参考内容,把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

四、时间安排

11117日上午12:00下班前报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4)。

21123日下午5:00前完成选举并报送(《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委员分工情况一览表》(附件5)及格式参考附件4)。

  

  

附件:附件1: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171020).pdf

              附件2:教师党支部设置方案.xls

              附件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docx

      附件4: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xls

      附件5: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委员分工情况一览表.xls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