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02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40号)要求,学校启动2017年度“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广东省教育厅优先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申报“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非现任校级领导。

3. 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额推荐1人。已入选“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含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不占推荐名额,由学校另行通知申报事项。

三、推荐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3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附件1,一式5份)、佐证材料、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交至教务处(一号楼1218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cfd@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要求见附件2。联系人:梁权森,联系电话:87110720。

2. 学校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高等院校)》(附件3)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广东省教育厅评审。


附件:1.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2.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要求

3.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日 


附件1: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doc附件1.doc

附件2: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要求.docx附件2.docx

附件3: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docx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