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填写及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7年1月2日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结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办法的要求,2016年底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撰写《结题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基金委已通过ISIS系统给项目负责人发送填写报告的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下载报告进行填写。若项目负责人不能登录系统,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根据相关规定,项目结题材料若逾期上交,将直接影响项目负责人申报2017年项目,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在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经费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具体参见学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决算的预通知》(http://202.38.194.40:8080/cwc/flfg/listnews.jsp?id=833)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处“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自行查询收支明细和项目决算表,并与项目原批复预算进行比对,决算表与预算存在差异的,按预通知要求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 (2)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无上述情况的,科研经费办公室将正式的决算表电子版发送给各个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经费办公室提供的数据填写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交于科研经费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上填写正式结题报告、并打印纸质版(带水印)一式2份,交科研经费办公室盖章。 (5)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结题材料请双面打印,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交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技处基地科。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5、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1.6前 | 科研经费办公室发送正式的决算表电子版给各项目负责人 | 1.6-1.10 | 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经费办公室提供的数据填写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 1.10之前 | 将纸质版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及其电子版(U盘)交于科研经费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上填写正式结题报告,并打印纸质版(带水印)一式两份,交科研经费办公室盖章。 | 1.10-1.16前 |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双面打印,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交学院科研秘书 | 1.16 | 科研秘书统一交科技处基地科 |
科技处联系人:凌贵87110629-605; 财务处联系人:陈祥 22236306;
附件: 2016年结题清单.xlsx
科学技术处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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