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6-09-0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掘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学人才,促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管理办法》(华南工校〔200825号,20099月修订)及《华南理工大学春花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华南工教〔201379号)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的教师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10月以后出生)且高校教龄满一年;

2. 本学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好(近两学期本科生网上评教分数不得低于4.5分);

3. 近两个学年度未获过本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的具体工作安排。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院竞赛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三、竞赛办法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以现场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

四、竞赛程序和时间安排

1.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报名参赛,学院负责审核参赛教师的参赛资格。

2.竞赛分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预赛阶段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于2016926日前完成预赛工作。学院根据预赛情况择优选拔推荐优胜者参加学校决赛。各学院总的选拔推荐决赛的教师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限额(详见附件1)。(有意参赛的老师请于9月20日前提交报名表到学院本科教务室)

为进一步鼓励青年教师参赛积极性,提高竞赛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本次竞赛决赛将分散在两个学期进行,以方便所有参赛教师能按正常教学进度参加比赛。请各学院于926日前分别向评估中心、大学城校区教学与实验管理办公室报送选拔推荐参赛教师名单,同时确定参赛教师参赛课程及参赛学期(详见附件2)。

3.学校对参加决赛的教师资格进行复核。

4.评审专家采用随机、连贯的听课方式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水平进行综合评分。

5.决赛时间安排:本学期从108日开始,下学期从开学后第二周开始。

6.决赛评分结果以学校评审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准。

五、奖励办法

决赛设一等奖2-3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5-10名,由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晋升优先的依据。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学年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朱建彬(五山校区)联系电话:87113711电子邮箱:jbzhu@scut.edu.cn 
张益新(大学城校区)联系电话:39380118电子邮箱:zhangyx@scut.edu.cn



附件:1. 各学院推荐参加决赛教师名额分配方案

2.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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