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9月本科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不超过最长在校时间内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毕业学分的结业生。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周--第三周;
2.申请阶段(8月29日-9月2日):结业学生修满毕业学分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
3.学院审核阶段(9月5日-9月6日):学院汇总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名单,审核确认学生的毕业资格,填写《2016年9月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结业生换证申请及个人成绩总表(全程成绩单)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核阶段及证书发放(9月7日-9月16日):学校及教务处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制作并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