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意见》(华南工教〔2009〕41号)精神,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育产学研合作项目(校企开放实验专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面向对象
已签署合作协议、且正式挂牌的校外实习基地和校企联合实验室。
二、立项主题及建设目标
1. 立项主题:面向本科生的校企开放实验项目。
2. 建设目标:依托校外实习基地、校企联合实验室,设立开放实验项目,深化产学研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本科生创新、创造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重点解决如下问题:
(1)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在校企合作中的沟通能力及表达能力;
(3)培养学生关注科技(产品)与人,科技(产品)与社会,科技(产品)与环境相互影响的工程伦理意识。
三、申报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建设类
1.申报条件:前期须有一定的面向本科生开放项目的基础及管理经验。
2.申报要求:项目开展期间,要求提供给本科生选择研究的开放实验课题不少于10项。
3.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3万元,要求80%的资助经费用于开展课题研究。
(二)培育类
1.申报条件: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
2.申报要求:项目开展期间,按照建设方案不断完善自身条件,积极探索面向本科生的开放实验课题。
3.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0.5万元。
四、申报要求、指标及程序
1. 申报要求由校外实习基地或校企联合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申报。
2. 申报指标各学院的申报指标,将以校外实习基地、校企联合实验室的建设数量为计算基数予以测算,另行通知。各学院核对校外实习基地名单(附件1),同时填写校企联合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lxu@scut.edu.cn。
3. 申报程序确定各学院申报指标后,各学院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填交申报书:校外实习基地或校企联合实验室认真填写《2016年度学校本科教育产学研合作项目(校企开放实验专项)申报书》(见附件3),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一号楼219教务处实践办,电子版发至邮箱:hlxu@scut.edu.cn。
(2)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列入拟立项项目名单。
(3)公示立项: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五、其它事项
1. 所有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
2. 联系人:许瀚朗,电话:87111436-1,电子邮箱:hlxu@scut.edu.cn。
附件:
1. 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xls
2. 校企联合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校企联合实验室汇总表.xlsx
3. 2016年度学校本科教育产学研合作项目(校企开放实验专项)申报书附件3.2016年度学校本科教育产学研合作项目(校企开放实验专项)申报书.doc
教 务 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