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

日期:2013-04-10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激励师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建立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为规范该项奖励的评选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凡是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考录取的业余、函授教育,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在参评之列;

  2.根据评选条件,各教学单位在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向继续教育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评选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

  2.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或管理办法,独立、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存在抄袭或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选题切合实际,有独到见解;

  4.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

  5.毕业设计: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具有实用性或探索性;

  毕业论文:课题研究有深度;论点明确,有创新;论据充分、严密;论述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字通顺、表达准确,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或应用价值。


三、评选组织

  1.推荐办法

  业余、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院校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所在办学单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按要求和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结果经办学单位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学院。

  现代远程教育、公开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实施教学的部门组织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结果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学院。

  各教学单位推荐时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防止抄袭情况的出现。

  2.由学院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奖专家组进行最终评审,结果公示10天后发文公布。

  3.每年四月份为评选上一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时间。


四、上报材料

  1.各教学单位须于4月15日前组织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参评材料。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参评材料应包括:

   ①《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附表1)

   ②《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汇总表》(附表2)

   ③ 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原文的电子版及纸版,评阅、审阅评语,答辩记录及评分表等)


五、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者,继续教育学院将授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证书》,并以资奖励(指导教师500元,学生300元),同时将获奖毕业设计(论文)编入《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公布的评选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


附表1: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doc

附表2: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汇总表.doc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