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系统提交转入论文工作时间(第二学期的12.30前)、开题报告时间(第三学期的3.30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第三学期的6.30前),并提交相应的纸板给欧老师审核。 2.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38.194.180/)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上半年答辩登记时间3.20前后,下半年答辩登记时间9.20前后)。以下为系统答辩登记内容:
3.下载“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审定,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会由导师主持,至少应有3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参加(含指导教师)。 4.学位论文的撰写、印刷格式必须符合 5.导师填写 6.去19号楼202领取学位答辩档案,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审(201306开始,学院将答辩费汇入导师研究生经费卡,答辩费由导师支付。 注:评阅专家两人,两名评阅专家不能同一单位,且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 7、答辩前5天办理以下答辩手续 7.1.录入学位信息并打印 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学位信息打印件一份.JPG和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一份.JPG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学位信息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7.2.下载填写 7.4 打印张贴答辩公告(19号楼和答辩地点各贴一张。 8.按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 9.申请人答辩完毕后三日内将以下材料交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审核无误后,交给教务员。 9.1. 9.2. 9.3.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 9.4.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 9.5.学位论文一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有签名)。 9.6.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一份.JPG(1份); 9.7.交2张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建议论文送审前到五山邮局地铁出口旁边的八景照相馆照相,相片必须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参考如下标准采集: 备注: 1.答辩时间要求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6月、9月和12月进行。6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6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9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9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12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聘请至少一名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本人校外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建议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专家分开聘请。 3.答辩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4.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