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通知》(华南工教〔2015〕10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考试改革,检查改革成效,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现对已实施的考试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1学期已开始实施的考试改革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目标任务达成情况;
2.已取得的主要改革成效和具体支撑材料;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后续改革的工作计划。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中期检查以项目自评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中期自评报告》(见附件),学校成立中期检查专家组对改革效果开展检查评价。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29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纸板1份报送教务处(五山校区送至考试中心320202室,电话87112234-801,联系人刘老师;大学城校区送至教学与实验管理办公室质量与考试管理科B2305,电话39380118,联系人张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liub@scut.edu.cn,文件以“学院_姓名”命名。
2.2016年5月15日前,学校组织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汇总检查评价结果,并向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结果反馈。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中期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
学院_姓名 课程考试改革项目中期自评报告.doc
学院 姓名 课程考试改革项目中期自评报告.doc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通知》(华南工教〔2015〕10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考试改革,检查改革成效,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现对已实施的考试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1学期已开始实施的考试改革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目标任务达成情况;
2.已取得的主要改革成效和具体支撑材料;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后续改革的工作计划。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中期检查以项目自评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中期自评报告》(见附件),学校成立中期检查专家组对改革效果开展检查评价。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29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纸板1份报送教务处(五山校区送至考试中心320202室,电话87112234-801,联系人刘老师;大学城校区送至教学与实验管理办公室质量与考试管理科B2305,电话39380118,联系人张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liub@scut.edu.cn,文件以“学院_姓名”命名。
2.2016年5月15日前,学校组织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汇总检查评价结果,并向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结果反馈。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中期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