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假期时间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共3天。教学单位原定于4月4日的教学活动取消。放假期间,各班级、同学做好假期安排和节日期间的自我防范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二、注意事项
1.各班填好“假期去向表”,于4月1日下午17:00前交至各辅导员处。
2.请各位同学务必于4月4日按时返校;有意外情况需执行请假制度的,提前向各自辅导员老师请假;
3.各班班长请于4月4日晚上8:00清点本班同学人数,并上报辅导员老师;
4.4月5日早上全校统一查课,对于迟到、旷课的同学将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5.另外凡集体活动都需向学院上报;外出集体活动则需要填写“学生外出活动报批表”及“外出安全承诺书”。
6.遇到紧急情况请及时通知辅导员老师、班主任及班长;
7.放假期间,请各位同学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爆、防盗及防骗,遵守交通规则,不去安全性不高的游乐场,不参加各种迷信、集会、游行和赌博等活动;
8.各位同学在离开宿舍时确保自己的物品已经收好,宿舍电源、水源及门窗已经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