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 现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结题项目范围:2013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以及延期、超期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本年度所有结题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结题形式及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 现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结题项目范围:2013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以及延期、超期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本年度所有结题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结题形式及要求:
1.重点项目由所在学院自行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5年10月26日前电子版报送yangxj@scut.edu.cn。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3. 财务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做出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收到后和结题报告装订成册。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专著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论文需附刊物首页、目录与文章首页,专著需附首页、主编人员名单与目录)、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各学院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材料交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统一交科技处基地科。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由于经费结转拨付问题导致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顺延半年(2016年6月份)结题。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3. 财务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做出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收到后和结题报告装订成册。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专著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论文需附刊物首页、目录与文章首页,专著需附首页、主编人员名单与目录)、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各学院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材料交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统一交科技处基地科。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由于经费结转拨付问题导致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顺延半年(2016年6月份)结题。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