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奖(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专项)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5-10-16

各学院:
  为鼓励教师积极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奖(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专项)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指导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评选或者由学院推荐参加评选:
1.能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2.能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周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计划,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指导,鼓励学生创新,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做好书面指导记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
3.申报教师上一学年所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标准:
(1)至少一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优秀(院级),其他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被抽查的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网上初次检测重合率≤25%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
1.2015年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标数见附件1。
2.学校将对每位获奖教师予以表彰。获奖者的评审材料将予以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指导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2015年10月22日前提交申报表至学院。
2.各学院组织评审申报材料,提出获奖推荐名单。学院在2015年10月29日前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被推荐教师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对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山校区教务处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2,电子邮箱:mengxiangxu@scut.edu.cn;大学城校区教学管理办联系人:沙老师,联系电话:39380108,电子邮箱:xwcb2004@scut.edu.cn

附件1: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标数附件1、指标数.doc
附件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doc
附件3: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