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对“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的通知,经个人和团队申报,学院审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系、所(中心)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
2.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9日- 14日
3. 公示地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9号楼208党委办公室
4.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9号楼208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7111035,电子邮箱:medwb@scut.edu.cn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