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及全体教师:
为了配合学校加强设备及实验室的管理,更好地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现根据华南工设〔2015〕1号文件:《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资产报增报账管理细则(2015 年修订)》以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相关管理文件精神,在广泛听取、收集学院教职工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并经学院与各二级单位多次讨论与酝酿,制定完成《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细则(试行办法)》文件。
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予以公布,请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