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5-05-11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制定的研究计划,学校将对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类别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生自主选题项目。

二、验收范围

1.根据各项目制定的研究计划,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项目需进行结题。如未达到结题要求,可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需提前进行结题。如未达到结题要求,可向教务处提交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书面申请。

3.提前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可向教务处提交提前结题的书面申请。

三、验收内容

  根据立项时提出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选择等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综合评价;项目研究过程对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评价;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特色与创新等综合评价。

四、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项目组材料上交

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整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周记》(以下简称“工作周记”)。5月20日之前将结题报告书、结题支撑材料、成果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将结题报告书打印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将各种支撑材料附在后面一起装订并胶装成册,封面采用210g浅绿色封面纸)和工作周记上交学院教务员(或相关负责人)。

(2)学院验收

5月21日至5月26日为学院验收阶段。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结题报告书中的“学院审核意见”,5月26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和《工作周记》等材料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1号楼1219室)。

(3)学校汇报答辩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会,并组织专家听取汇报。要求项目组采用PPT进行汇报,介绍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重点介绍项目立项时的订立研究计划的完成情况、成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收获、成果演示等,汇报时间7分钟。

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生自主选题项目

(1)项目组材料上交

项目组成员下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生自主选题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如实填写,项目组成员签字和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5月20日之前将结题报告书、结题支撑材料、成果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将结题报告书打印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将各种支撑材料附在后面一起装订并胶装成册,封面采用210g橙色封面纸),连同整理后的《工作周记》交到学院。成果如为硬件装置,还需提供演示装置的光盘,光盘内容应包括装置实物近照、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3项内容,其余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2)学院验收

学院组织答辩会,并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听取汇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结题报告表中的“学院专家组鉴定意见”和“学院审核意见”。6月3日前将结题验收书和《工作周记》等材料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1号楼1219室)。

(3) 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将完成质量较高的项目最终确定为优秀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交流展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结题报告和答辩的成绩,项目将予以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

2.对于项目研究不符合基本要求,被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追回全部研究经费,其指导教师今后将不能指导各级别的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3.如答辩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各项目组负责人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4.若有不明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许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7111436-1。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1(2).doc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生自主选题项目结题验收书2(1).doc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