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23

各系、所、中心:    

    广东高校2014年科技统计工作已于2014年12月正式启动,请学院相关老师于12月29日前,将填好的“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年报总表——理工学院填报”(内含五张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本系、所、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系主任。由各系、所、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领导收集、汇总,并于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统计好的年报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学院将审核、汇总全院科研统计信息,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附: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12-1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通知,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部署,广东高校2014年科技统计工作已于2014年12月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科技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机关实行科学决策、指导科技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单位的数据统计工作。 
2. 请各单位遵守《国家统计法》及相关法例,认真负责地做好统计,做到数据真实、资料全面。 
3. 相关数据报到我处之后,还需做大量的数据汇总、处理、录入工作,并最终生成有关报表。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 
二、统计报表填写分工 
科技统计是具有高度科学性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在填报前先认真阅读各项统计指标的定义和范围,然后再着手填报,报表涉及的学科代码和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见附件4、5。具体分工如下 
1. 人事处填报《科技人力资源情况表》(见附件1); 
2. 财务处填报《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和《科技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 
3. 各理工学院填报《科技交流情况表》、《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明细表》、《出版科技专著情况表》和《科技期刊调查表》、《国家行业标准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 
4. 省部级科研机构填报《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见附件3,基地科另行通知)。 
三、统计报表报送时间 
请上述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1月4日前将各相关材料纸件(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交至科技处综合与成果科(如无相关数据,也需打印上交空白报表)。 
填写过程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科技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黄永灿、杨军,电话: 22236622,adkjzhk@scut.edu.cn。 

附件: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年报总表--理工学院填报 .xls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2月19日

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年报总表—理工学院填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