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15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2014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年度执行与跟踪报告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及年度综合报告范围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2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1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年度综合报告范围:本年度所有在研、应结题及跟踪项目(跟踪项目是指20122013年已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二、结题及年度综合报告形式及要求

因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关于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的功能尚未建设完成,本年度所有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一)结题形式及要求

      1.重点项目由各单位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各单位将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41023日前报送科技处。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由学院采取函评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113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意见草稿)电子版到邮箱:yhding@scut.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结题报告——姓名,专家组意见表——姓名。

结题纸质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1110日前报送学院科研办公室,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财务决算表由财务处统一做出,学院会统一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3. 对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结题验收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题验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在半年内整改完善并重新接受验收。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二)年度综合报告形式及要求

在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请于20141110日前提交电子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跟踪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至邮箱:yhding@scut.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姓名,年度跟踪报告——姓名。

   学院在收集、统计整理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报告数据及材料的基础上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科技处。

    三、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对于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四、本年度应结题研究团队项目由省科技厅监审处另行统一安排验收,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
52014年省基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62014年需填写年度综合报告项目清单.xls                                           

7、专家意见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15日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doc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报告.doc

2014年省基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2014年需填写年度综合报告项目清单.xls

专家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