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基金办要求在站博士后申报省基金必须上传承诺函并随纸质件报送,其中承诺函需盖我校公章。盖章流程如下:
1、填写附件1(给科技处,可在科技处主页省基金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博士后管理办签字、盖章由本人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并于8月19日上午交学院。
2、填写附件2(给基金委,可在省基金系统填写申报书的“附件”板块下载)。
3、将附件1(一式一份)和附件2(一式二份)于8月19日上午10:00交予学院科研秘书处,统一加盖学院和学校公章。
4、学院将博士后承诺函收齐后于8月19日下午5:00与“签章页”一起盖章后返还申报人。
5、申报人上传盖章后的附件2即可。
6、申报书中依托单位一律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单位一律填写一级单位名称并与公章名称一致。填写“院系、科室、实验室”等一律形审不合格。(上述要求与国家基金一样)。
7、以前所发通知,内容与本通知有出入的,以此次通知为准。
附件2:博士后申报省基金项目所在依托单位承诺函参考格式(给基金委).doc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