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4年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及宣讲会的通知(转教务处主页通知)

日期:2014-05-08

  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是指我校基于强强联合的原则与境内著名高校互派本科生进行阶段性交换学习。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术交流和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及华东理工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本学期我校将分别向以上五所学校选派本科生,于20149月赴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赴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交换学习一学年。

项目宣讲会:201451516:1531号楼207,由教务处项目负责老师介绍项目情况及相关管理规定,邀请往届交换生分享交换心得。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同济大学(位于上海市,http://www.tongji.edu.cn/)、北京科技大学(位于北京市,http://www.ustb.edu.cn)、山东大学(位于济南市,http://www.sdu.edu.cn/)、大连理工大学(位于大连市,http://www.dlut.edu.cn/)及华东理工大学(位于上海市,www.ecust.edu.cn)是教育部直属全国“211工程”和“985”重点大学,各学校均向我校提供该校最好的专业作为交换生学习的专业。

本年度,我校与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的交换生项目将面向2012级相关专业,交换期限为一学期,即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项目将面向2013级相关专业,交换期限为一学年,即2014-2015学年。原则上,每个学校接收我校交换生的名额为30人(同济大学名额为10人)。

2.选派专业

1)同济大学(全校共10个名额)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环境工程、应用数学

2)北京科技大学

与我校原专业对口的对方专业均可选择,前提是交流期间可以修读到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推荐优势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应用物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3)山东大学

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金融学、英语

4)大连理工大学

与我校原专业对口的对方专业均可选择,前提是交流期间可以修读到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推荐优势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土木工程、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等。

5)华东理工大学

与我校原专业对口的对方专业均可选择,前提是交流期间可以修读到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推荐优势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3.培养方式

参加交换的学生编入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学习考核、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学生同等对待。各接收院校允许跨年级、跨专业选课。

二、申请与选拔

1.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报名申请:

1)拟交换年级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无任何违纪记录;

2.申请者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打印),对照两校专业培养计划,拟定交流期间拟修读课程;填好后交至各学院教务员,由学院选拔推荐。

3学院依据推荐名单填写《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境内交换生申请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盖章后,于529日(周四)前交教务处(一号楼214室)。

4.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报名单审核、选拔,并公示名单。

三、相关费用

1.北京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参加我校与北京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交换培养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仍在原学校缴纳;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发放;与对方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2.同济大学、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参加我校与同济大学、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交换培养的学生,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发放;与对方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四、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原学校;学生党员、团员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并将临时组织关系编入学习班级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参加该支部党、团组织生活。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按时回原学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

五、选课及学分互认

1.选课

学生应事先了解对方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见附件1-5),在学院的指导下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申请表》的交流期间课程安排栏。

2.学分互认:交流结束后,对方学校统一寄送成绩单到我校教务处。学生收到成绩单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换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交至学院教务员处;由学院根据学生成绩单、我校各专业培养计划及学生派出前制订的修读计划核对学生学分互认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依据成绩单和学分互认情况,将交流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六、违纪处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原学校予以认可。

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参见华南工教200929号文件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管理办法》(附6)及华南工教【201021号文件《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课程成绩及学分管理细则》(附7)。

咨询方式:教务处莫老师,87110734,邮箱:jwmoyy@scut.edu.cn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以下附件请查阅教务处主页通知下载)

1. 北京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点击下载)

2.山东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点击下载)

3.大连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点击下载)

4.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点击下载)

5.同济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计划 (点击进入网页)

6.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点击进入网页)

7.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课程成绩及学分管理细则(点击进入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