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4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4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方式
1. 优秀硕士新生奖
优秀硕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学院奖励人数为13人。优秀硕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优秀博士新生奖
优秀博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学院博士新生奖推荐名额4人。优秀博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学院推荐合格参评候选人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二、参评条件
1.硕士生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10%);
(2)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优秀(本学科排名前5%);
(3)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4)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2. 博士生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直博生在本科期间的成绩名列前茅,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名列前茅;
(2)科研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3)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2.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符合参评条件中的要求,本科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由所在学校老师签名和相关单位盖章,硕士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有导师签名,学院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定。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本专业同年级三年的综合排名前10%的证明,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首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成果原件扫描电子版。
3. 学院评审:学院将在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9号楼203办公室。邮编:510640
收件人: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请将资料寄给
材料加工工程、车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请将资料寄给
全日制专业学位请将资料请寄给
四、其他事项
1.对研究生新生奖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个人。
2.研究生新生奖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奖励金发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3)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3.在校期间,经查实在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取消研究生新生奖并追回奖励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