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党员培养质量,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要求,规范发展程序,注重学生平时表现,吸收思想先进、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入党,学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特制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过讨论研究,现就拟定的《细则》向学院各班级、党支部征求意见。有意见的班级、党支部可填写《细则》修订征求意见表(附件一),于2013年12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guo.qc@qq.com,联系电话:87112915。
自申请入党至成为预备党员需经历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重点发展对象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条件如下:
1. 积极分子
(1)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需满一个月。
(2) 一年内无旷课、迟到、早退。
(3) 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备注:此阶段的学生可报名参加学校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
2. 发展对象
(1) 已参加学院的积极分子培训班,表现良好,考核合格。
(2)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群众基础良好,所在团支部推优出席人数不少于2/3,投票赞成的人数原则上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通过推优的积极分子可参加学校发展对象培训班。
(3) 通过团支部推荐的积极分子定为学院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申请人培养登记表》,由支部指定两名培养人。根据个人学习生活、国家时事热点,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每月至少一篇。
(4)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助人为乐,服务同学,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积极。
(5) 经常参加集体活动,每年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含会议及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
3. 重点发展对象
(1) 已参加学校的发展对象培训班,表现优秀,党课考试合格,综合成绩80分以上。
(2) 所在党支部综合培养发展对象各方面表现进行讨论表决,出席人数不少于4/5,且赞成票数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 由党建工作小组提交上级党委预审。
(3)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每月按时提交有质量、有感而发的思想汇报一篇(国防生每月两篇),由培养人或党支部审核。
(4) 积极学习贯彻党的有关精神,参加党建各类有关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5) 参加学院《党章》考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
(6) 优先推荐条件
同等条件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发展:
a) 学习优秀且积极参加学院党建、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多类活动,表现优秀。
b) 担任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认真,积极服务集体,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如带领团委、学生会获得学校“先进团委”、“红旗分会”;或带领班级获得“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表现突出,为集体服务,组织策划大型品牌活动。
c) 带领所在班级营造良好班风学风,班级考试零挂科、教务处考核100%出勤率等。
d) 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
e) 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学术、文体、社会调研等)并获得表彰者。
4. 以下情况在培养发展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
(1) 一次以上旷课,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
(2) 一年内考试挂科,或有重修科目,或有退学警告;
(3) 不参加班级活动,经常玩网络游戏,影响自己和他人学习;
(4) 学院(以学院每月一报为准)及以上通报批评;
(5) 在网络上传播不良信息,影响较坏;
(6) 未按时注册,或节假日未按时返校。
附件一: 《细则》修订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