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培养考察、团支部民主推荐、党支部讨论确定、党建工作小组考核合格,本科生各党支部书记审查,学院党委预审,拟批准邹剑康等16名同志作为第二批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将名单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咨询各年级党支部书记,也可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日。
3.受理单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71112915,电子信箱:guo.qc@qq.com.
liuzj@scut.edu.cn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13年12月9日
10第二党支部(3人)
邹剑康、李达峰、林郁理
10第四党支部(4)
吴业艺、黄嘉骏、黎健鹏、蒋秋楠
11第一党支部(4人)
王海军、闫浩月、林炯、王正平
11第二党支部(4)
刘奕填、杜鹏、周大吕、林晓航
国防生党支部(1人)
陈正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