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1-13

各学院:

    为培养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人才,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原则及要求

    1.项目原则: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

    2.实施要求:指导教师应以“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依托,引导本科生开展基于问题、基于项目或基于设计的学习,使本科生尽早接触并参与科研训练、工程实践及社会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范围

    1.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者须是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2.资助范围:

   (1)新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提供经费资助。每位教师每年指导的SRP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1项,每项接受的学生人数为2—7人。

(  2)连续资助项目。上一年度所立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校将给予连续资助。获得连续资助的项目要求出标志性成果(如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程序

   2014年度“学生研究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3年11月13日凌晨开通,项目申报截至2013年11月27日。

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提出申请

   (1)登陆系统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为:http://222.201.132.21:8090/Login.aspx。申请人使用教师本人账号(与教务管理系统账号相同,初始密码与账号内容一样)登录系统。

   (2)填写申报信息

选择2014年度“学生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连续资助项目请在项目名称后加上“(连续资助)”字样,如“溶胶凝胶法制备分子杂化生物活性无机高分子复合骨修复材料的研究(连续资助)”。

   (3)上传附件

    新申报项目请上传填写好的《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连续资助项目请上传填写好的《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此外,学生也可自主申报项目,向所在学院提出立项申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配备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按新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评审时间段为2013年11月28日—12月9日。

   (1)学院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学院管理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排查重复申报或一人多报的情况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点击“学院通过”。

   (2)下载本学院项目申报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顺序。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名。

   (3)登陆系统,点击“项目评分”栏,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在系统中填报推荐顺序(排名越靠前,分值越高)。

   (4)整理学院推荐顺序汇总表(附件3),于12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hlxu@scut.edu.cn, 评审专家、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送交教务处实践管理办。

    3.学校复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根据各学院立项申报的情况,分配立项名额,并在网上公布拟立项项目。

    4.学生报名参加项目

    学生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浏览拟立项项目,根据个人能力和兴趣,选择报名参加项目研究。

    四、项目相关激励措施

    1.学校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教师的指导力度,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校级项目予以认定。具体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量= n×∑计划学分数×H×6

    n为项目类别系数:国家级n=1.5,省级n=1.25,校级n=1.1,院级n=1。

    H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位学生H=1,第2位学生H=0.8,第3位学生H=0.5,第4位学生H=0.3,指导第5位(含第5位)以后的学生H=0.1。

   一学年完成的项目学分数为4,一学期为2。

    优秀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还可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关奖励。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

    2.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验收合格及以上成绩的项目,参与项目的本科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根据科研投入的时间,按照一学期2学分、一学年4学分的标准计算)。

    五、其他
    1.从2014年开始,我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照“逐级推荐、择优立项”的原则进行遴选,即省级项目由学校在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原则上由学校在省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4年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对于往年中止或放弃项目的教师,学校在本次项目立项中将不予考虑。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许老师

    联系电话:87111436-1,E-mail:hlxu@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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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