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下发了“关于填写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请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纸质件通知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若无修改意见,请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要求纸质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注意今年计划书请老师在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纸质件。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3年09月03日
关于填写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3-09-0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3年度资助项目已经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获资助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登陆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已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书中填写的电子邮箱。
二、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纸质件通知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若无修改意见,请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要求纸质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三、时间安排
1. 8月21日-9月11日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2. 9月18日16点前,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及时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3. 9月23日17点前,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建议双面打印),并报送至科技处基地科。按照基金委的规定,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接受资助项目。
四、填写时请注意:
1、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占总经费≤15%,劳务费占总经费≤15%;重点、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占总经费≤10%,劳务费占总经费≤10%;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占总经费≤20%,劳务费占总经费≤10%。
3、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
4、经费预算的编制以申请书中的《经费申请表》为基础,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批准通知书》中的资助金额为依据,进行微调。
5、购置与试制仪器设备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时,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若没有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设备,请在预算表中予以说明。
6、基金委规定编制经费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
联系人:宁磊 87110629-808;
科技处基地建设与基础研究科
201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