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2012]10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6]39号,2010修订版),强化师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
二.时间安排。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依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见附表1)推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工作。原则上第一学期应完成开题工作,答辩工作不得早于第二学期第11周前进行。
三.论文评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指导教师只需给出平时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20%);由两位专家(不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并填写《专家评阅意见书》(取两者平均分,占论文总成绩的40% );答辩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40%。
四.表格填写。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各类表格填写请查看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及题目更改申请表请查看附件2。附件1、2 也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栏下载。
五.联系人。北校区:李菊琪( 87111436-2 ,adjqli@scut.edu.cn);南校区:沙红霞(39380108,xwcb2004@scut.edu.cn)
附件1: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附1-11.zip
附表1 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学期/周 | 具体时间 |
1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 第一学期/第15-20周 | 2012年12月12日-2013年1月18日 |
2 | 将题目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导入系统 | 第二学期/第1周 | 2013年2月25日-3月4日 |
3 | 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 第二学期/第1-3周 | 2013年2月25-3月15日 |
4 | 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更改题目的权限(原则上不宜更改题目方向,如确需变更,学生需提交申请表,由专业/团队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员老师在系统中统一更改) | 第二学期/第7-9周 | 2013年4月8日-4月26日 |
5 | 完成毕业答辩中期检查 | 第二学期/第8-9周 | 2013年4月15日-4月26日 |
6 |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在2013年第13周前需将答辩安排<时间/地点>表上报教务处) | 第二学期/第14-16周 | 2013年5月28日-6月11日 |
7 | 输入毕业论文成绩 | 第二学期 | 2013年6月12-19日(教学管理办要求) |
8 | 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获奖名单及论文(压缩至5千字电子版),教务处审核并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证书 | 第17-18周 | 2013年6月17-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