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转发)

日期:2013-01-17

 

教务 [2012]103

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6]39号,2010修订版),强化师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

二.时间安排。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依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见附表1)推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工作。原则上第一学期应完成开题工作,答辩工作不得早于第二学期第11周前进行。

.论文评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指导教师只需给出平时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20%);由两位专家(不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并填写《专家评阅意见书》(取两者平均分,占论文总成绩的40% );答辩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40%

.表格填写。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各类表格填写请查看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及题目更改申请表请查看附件2。附件12 也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栏下载。

.联系人。北校区:李菊琪( 87111436-2 adjqli@scut.edu.cn);南校区:沙红霞(39380108xwcb2004@scut.edu.cn

附件1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附1-11.zip

 

 

附表1  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学期/

具体时间

1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第一学期/15-20

20121212-2013118

2

将题目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导入系统

第二学期/1

2013225-34

3

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第二学期/1-3

2013225-315

4

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更改题目的权限(原则上不宜更改题目方向,如确需变更,学生需提交申请表,由专业/团队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员老师在系统中统一更改)

第二学期/7-9

201348-426

5

完成毕业答辩中期检查

第二学期/8-9

2013415-426

6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在2013年第13周前需将答辩安排<时间/地点>表上报教务处)

第二学期/14-16

2013528-611

7

输入毕业论文成绩

第二学期

2013612-19日(教学管理办要求)

8

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获奖名单及论文(压缩至5千字电子版),教务处审核并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证书

17-18

20136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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