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12:01:37 来源:人事处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申请2013年度(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在职读书进修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管理规定》(华南工人[2007]6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在职读书进修的条件
我校教职工申请在职读书进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热爱学校,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上进心强;
(二)原则上应报考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
(三)在校工作期间年度或聘期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四)符合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对于申请学校资助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时,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来校工作应满两年,其他岗位人员来校工作应满三年;
(二)申请人连续两年被批准同意报考,但未被录取入学或放弃考试、就读,原则上须隔两年以上才能再次提出申请;
(三)党政管理岗位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在职读书进修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党政管理岗位总人数的20%;
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已享受一次在职读书进修学校资助学费待遇的,或者在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当年和在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间,不能申请学校资助在职读书进修。
二、在职读书进修的要求和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至14日:申请学校资助和自费在职读书进修人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在职读书进修申请。
(二)10月15日至21日: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培养计划,根据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学校资助和自费在职读书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本单位(各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后,确定同意申请学校资助和自费在职读书进修的人员。
(三)10月22日至23日:各单位将《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和《申请报考2013年在职读书进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交至我处教师科(南校区各单位交至人事处南校区办事点),并将《申请报考2013年在职读书进修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10月24日至11月6日:学校机关党委会讨论研究拟同意报考的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人事处讨论研究拟同意报考的教学科研、专职科研、实验、教辅及其他岗位人员。人事处将拟同意报考的各类人员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五)11月7日至10日:学校公务网公示拟同意申请的各类人员名单。
(六)11月11日至12日:学校人事处、招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备案学校批准同意申请的各类人员名单。教职工无论学校资助还是自费在职读书进修,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报考或改变报考进修专业、时间及形式的在职进修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2. 申请报考2013年度在职读书进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