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补充通知,请有意向申报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的老师于9月2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和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到wfang@scut.edu.cn,纸质版于3日上午提交到学院党委办。请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材料,以便学院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2年8月31日
关于做好我校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2年07月28日19:50:39 来源:人事处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办法》(华南工人[2011]6号)和《关于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的补充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拔我校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8月1 -3日,各学院做好申报动员工作;
8月4-10日,个人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8月14日前,各学院召开学术分委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将已通过学术分委会审议的候选人的材料在学院公示3天;
8月15-17日,各学院将所有材料报人事处教师科,逾期不予受理;
8月18-20日,学校组织“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家评价小组”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把人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2.请各学院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组织此项工作,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养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一式7份)和《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养计划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份。
4.纸质材料报我处教师科,电子材料发送至rsojs@scut.edu.cn。
联系人:谢先法,孙峰;联系电话:87110260。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
2.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