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2-06-19

鉴于最近出现的教师监考和学生作弊问题,学院提醒各位老师加强监考纪律,希望各位监考老师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1.      教师要按规定自己监考,如果派研究生监考,出现的问题由教师全部负责。

2.      任何人不得派本科生(包括获得推免资格的研究生)监考。

3.      认真执行各项监考规则,严防学生作弊。

4.      如果巡考老师发现学生作弊情况,一定要努力配合。

5.      巡考、监考老师履行责任、查收试卷等,任何学生不配合,学院将向教务处申请从严处理,加重处罚,各位监考老师请向学生传达。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