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2-23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11年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详见附文),学院现决定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主任老师于2011年12月26日(周一)17:00之前,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发到limengya@scut.edu.cn,联系电话:87112915。
       工作重要,请各位老师配合。

附文:

                       关于开展2011年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22日16:37:42 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一年来,我校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认真总结和推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一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线学生辅导员考核与评优
      (一)考核评选对象
        各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的专职一线学生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
         2.注重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有总结、有研究、有改革、有创新。一年内至少完成两篇工作总结或公开发表一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
         3.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4.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社会实践、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毕业生就业、困难学生资助、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履行一线学生辅导员职责,达到学校考核标准要求。
      (三)推选比例
       “优秀一线学生辅导员”的比例不超过一线学生辅导员总人数的30%。
      (四)考核评选办法
         1.各学院要组成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和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对本学院一线学生辅导员进行认真考核,在综合评分排序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一线学生辅导员总人数的40%(不足2人的可推荐1人)。
         2.学校组成以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南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主的考评小组,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与评议,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名单。
        二、班主任考核与评优
      (一)考核评选对象
      各学院2010—2011学年度担任本科生班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个人的学习与提高,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深入学生班级,主动了解、掌握学生德智体等全面情况,每学年至少与60%以上的学生有一次认真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每学年至少15次深入学生宿舍,至少参加5次以上的班级集体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每学期对本班每门必修课和选修课听课两次;每学期对所在班学生的往返、注册和上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返校注册率、到课率达到学校的要求。
        3.指导学生制订修读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鼓励优秀学生修读辅修课和报考研究生,帮助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
        4.协同学生辅导员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科技、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荣誉感,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集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3次(期初、期中、期末)讲评;每学年给本班每个学生写评语。
        5.协同学院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认真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一年来所负责的学生班没有因为学生人为或班主任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
        6.关心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协同学院积极采取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使学生安心学习。
        7.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实践中摸索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做好班主任周记;每月向学院领导汇报一次学生情况,听取学院领导的意见。期末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三)推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2010—2011学年度担任本科生班班主任人数的15%推选(不足7人的可推荐1名)。本年度“校园十佳班集体”带班班主任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四)考核评选办法
        1.各学院组成由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和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小组,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办法》对本学院班主任进行考核并负责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2.学校组成以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南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主的考评小组,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与评议,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名单。
        三、考核与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按照考核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考核评议工作。各学院组织学院师生认真填写《一线学生辅导员测评表》(附件 1)和《班主任测评表》(附件 5),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考核评议。
     (二)认真做好优秀一线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评选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各学院拟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认真填写《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附件 7)(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学院填写《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班主任拟推选名单表》(附件 6)一式一份、《一线学生辅导员测评统计表》(附件 2)一式一份、《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一线辅导员拟推选名单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拟推荐优秀一线辅导员事迹材料一份,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学院党委盖章后,于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3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同时将学院评选结果录入学生管理系统。学校确定优秀一线辅导员名单后,相关学院再填写《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一线辅导员登记表》(附件 4)一式两份上交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 一线学生辅导员测评表
                    2. 一线学生辅导员测评统计表
                    3.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一线辅导员拟推选名单表
                    4.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一线辅导员登记表
                    5. 班主任测评表
                    6.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班主任拟推选名单表
                    7.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