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17:12:21 来源:人 事 处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1年修订)》(华南工人〔2011〕55号),经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高一级聘任的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高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聘评审的范围
(一) 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与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
(二) 申请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材料的有效期
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至2011年8月31日,近五年指2006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其它年限以此类推。
三、高聘评审工作的程序
高聘评审工作程序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1年修订)》的评审程序执行。
四、高聘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各单位推荐指标
学校根据“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和副高指标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另行发文)将推荐指标下达给各单位或相应系列。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职务系列及从事岗位系列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高聘人员一经学院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专家小组表决后,不得再变更申报岗位。
(三)对于2008年6月至8月博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今年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视同符合任职年限条件要求;对于2008年6月至8月硕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今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视同符合任职年限条件要求。
(四)新机制人员和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在站博士后和申请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占单位推荐指标。
(五)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区下载。
(六)本次高聘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高聘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