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数学类课程期中考试的通知(转发)

日期:2011-04-19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高等数学(下)》和《工科数学分析(下)》课程组织期中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总评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为:2011422(第9周,星期五)晚上19002100

全体本学期修读该两门课程的学生,务必按照教务系统中的教学班进行考试。

对于重修该两门课程的学生(含结业生),必须参加期中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 已报名参加《高等数学(下)》重修的北校区学院学生按附件1(北校区《高等数学(下)》考试座位表)的考场安排统一参加期中考试。

2. 已报名参加《高等数学(下)》重修的南校区学院学生以及全体报名参加《工科数学分析(下)》重修的学生,按教务系统中报名班级跟班考试,具体的考试地点请咨询所属学院教务员或所属班级任课教师。

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南北校区重修《高等数学(下)》学生名单)及附件3(南北校区重修《工科数学分析(下)》学生名单)通知全体重修学生准时参加考试。

   

理学院 数学系

一一年四月十三

 

附件1北校区重修《高等数学(下)》期中考试座位表
附件2南北校区重修《高等数学(下)》学生名单
附件3南北校区重修《工科数学分析(下)》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