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27日14:17:03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华南工人〔2010〕31号),经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一级聘任的评议工作(以下简称“高聘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聘评议范围
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
二、申报材料有效期
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至2010年8月31日。
三、高聘评议工作程序
高聘评议工作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第五章评审程序”执行。
四、高聘评议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各单位推荐指标
学校根据“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和副高指标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学校另行发文)将推荐指标下达给各单位。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高聘人员一经专家小组评议表决后,不得再变更申报岗位。
2. 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区下载 。
3. 本次高聘评议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高聘评议工作时间安排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